投资项目代码
2505-441302-99-01-737340
投资项目名称
汝湖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圩镇品质提升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汝湖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圩镇品质提升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汝湖镇“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圩镇品质提升建设项目(二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8月7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8月7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3家,名单如下:
******有限公司
(五******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3家单位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初步评审。
(六******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序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1
************3F
6573
2
************6P
1916
3
************8N
0108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8月7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2.1%;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0.9%;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0.72%。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下浮率
2.1%
质量承诺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若非中标人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设计工期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约定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涂臻华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
******765
业绩
锦天新城(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1.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空路(廊涿路至廊霸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医疗服务区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广兴道(翔宝东路-机场环线)、机场环线(广兴道-冀兴道)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4.锦天新城(三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大学黄埔研究院建设项目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中标候选人
0.9%
蔡旭星
******961
******街道项目(G13305-0046)设计总承包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0.72%
夏捷
******272
1.北海市某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2.广西东兴产业园区核心区边贸加工产业示范园东盟农产品落地加工基础设施一期项目
3.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异议受理部门
******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兴湖一路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办公室
惠州市惠城区永联路1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8月8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8月12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发布时间:2025年8月8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8-07公示开始时间:2025-08-08公示结束时间: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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