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马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马厂村屠宰厂改扩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组织磋商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马厂村屠宰厂改扩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编号:SXKR-2025-0818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马厂村屠宰厂改扩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厂房基础钢结构投影面积1819.32㎡: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地基钢筋混凝土基础处理、钢筋混凝土柱子制作、3:7灰土、地面水泥硬化,机红砖垒墙,岩棉复合板制作安装等附属配套设施设计施工 ,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2采购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采购;最终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计划工期:60天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即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证;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7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
获取方法:通过“比比企业采购平台” (******) 在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15时30分
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网站(******) 上传(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递交地址:“比比企业采购平台” (******)。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4日15时30分
开标方式:通过“比比企业采购平台”(******)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home、《比比企业采购平台》******/、发布。
(2)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线上采购项目,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须在“比比企业采购平台” (******)完成注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后方可参与。
(3)凡有意参加者,需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文件,否则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马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马厂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中路都市名门写字楼二楼209号
联 系 人:武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