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催化剂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招标文件预公示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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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包钢股份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催化剂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含粗苯加氢工艺用预加氢催化剂和主加氢催化剂共2种催化剂。投标报价包括该标段催化剂的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组装(装填)和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卖方须提供功能完整且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要求(如有改变,质量水平和性价比只能提高,并必须有论证)的催化剂,卖方必须对催化剂的完整性负责。在买方提供了主体设备、水、电、风、气和物料的条件下,不须再添加其它设备及配件即可满足催化剂顺畅、可靠运行和现场使用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协议)。
二、公示目的
******有限公司废钢铁资源再生利用一期项目电气设备》(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msym/bts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
******有限公司
邮编:014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共3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静溪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纯祥
联系人邮箱:******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msym/btsggzyjyw/)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