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物流枢纽大宗商品集散交易中心EPC(第二次)答疑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郴州陆港产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郴州物流枢纽大宗商品集散交易中心EPC(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针对郴州物流枢纽大宗商品集散交易中心EPC(第二次)投标人网上提交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题1.请问是否可以补充本项目初步设计说明?
回复:详见澄清公告附件信息;
问题2.请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回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问题3.条其他才打勾,那么请问投标时是否只要提供招标文件P149页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即可?
回复:已修改,详见澄清更正公告;
问题4.本项目是否不采用清单报价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
回复:已修改,详见澄清更正公告;;
问题5. 1本项目是否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2.若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资料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概算格式清单,但招标文件第150页“十三、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所列表格为总承包计价格式,请问以何种格式为准? 3.若以总承包计价格式为准,是以单价部分编制还是以总价部分编制?是否需要提供全部表格?
回复:已修改,详见澄清更正公告;
问题6.1:请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请问是否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
回复: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2.已修改,详见澄清更正公告;
问题7.请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报告、初步设计文本、PDF图纸及相关批复文件;
回复:初步设计文本请从附件下载;本项目不允许前期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加,前期相关资料不提供。
问题8.是否可以提供招标清单接口文件? 2、招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和内容,请问该项目是采用湘建建函〔2023〕49 号文格式还是采用湘建价[2020]56号文格式?如按湘建价[2020]56号文招标文件 P149页“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就无法填入,请明确。
回复:已修改,详见澄清更正公告;
招标文件更正说明:原招标文件中:第二节投标报价格式中:“十三、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变更为”十三、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中的2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勾选)“,删除3.其它(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明确具体要求)中内容;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及系统回复内容与本公示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公示为准。
(1)招标人:郴州陆港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南路89号
联系人:段爱平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
项目负责人:李凤娟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英
电话:******
传真:0735-******
电子邮件:******
******建设局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子前路35号
电话:0735-******